香港‧國際法律樞紐

「香港國際法律樞紐」,起初以為指「香港是國際法律的樞紐」,那就不得了;但意思可能是指「在香港的國際法律樞紐」,就大大不同了。

郵票上三幢建築,左邊紅色的香港法定古蹟會用作仲裁等用途。原址是香港第一座總督府,建於184243年間,名為莊士敦樓(Johnston House),本來是署理香港行政官(administrator)莊士敦(Alexander Robert Johnston)的官邸和辦事處。後來兩任總督砵甸乍與爹核士都曾經以這裡作為官邸。現時的建築物於1915年由法國巴黎外方傳道會重建,於1917年建成,日本佔領香港時曾經用作憲兵總部,重光後曾經是臨時政府總部,之後曾經用作教育署、維多利亞地方法院、最高法院等,199771日至2015年為終審法院。

中間藍色的曾經是政府合署中座,於1956年興建、左邊黃色的曾經是政府合署西座,於1957年興建。連同前政府合署座,建築群於2015年起易名為「律政中心」(Justice Place)。

發行日期:2020917
設計:易達華
繪圖:王紹堅
承印:法國 Cartor Security Printing
郵票面積:122mm x 46mm
小型張面積:140mm x 90mm
齒孔:13.75 x 14(兩面直邊各有一個橢圓形齒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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